
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政府投资平台或房地产企业除外),有意向从境外股东、海外关联公司或境外金融机构处借取资金,并调回境内使用,提高企业运营的流动性或帮助业务拓展与投资。
外国企业或我国在境外注册的企业可根据中国相关政策法规在中国通过外汇或人民币进行直接投资,包括在中国境内开办外商独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项目以及其他形式的外商投资项目。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本行在协助企业对外投资与业务拓展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大量成功案例。
为VIE架构的境外公司开立账户,搭建公司银行一站式境内外帐户体系。协助企业制定灵活的资金使用解决方案,例如委托贷款方案解决募集资金的使用问题,以及资金的划转与使用(包括上市资金的募集,层层注资,以及返程投资企业外币资本金结汇)。